因工作需要,梅花村街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户籍不限,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四)退伍军人或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初定岗位为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辅助人员,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梅花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广州市梅花路57号首层),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87004194。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梅花村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仅在工作日接受报名)。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前3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胜任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另有一定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