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社区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涞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6.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涞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涞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本复印时将首页和本人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和近期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地点: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2.报名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社区办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查实违反本次招聘要求,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本人到人社局财务室办理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手续,到指定银行缴费,并于2023年4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涞水县人社局221房间,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试卷由专家组拟定(命制)并签定保密协议。
5.笔试结束在涞水县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三)面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到涞水县人社局221房间,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5.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6.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用人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在此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待遇
经公开招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0312--4535077
0312--4527727
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涞水县财政局
涞水县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