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类、医学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幼儿教师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综合类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判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在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公文知识、国情等方面的综合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医学类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教师类的考试内容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幼儿教师类的考试内容为《幼教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四类笔试均实行涂卡机读方式进行阅卷。
笔试时间:2013年7月7日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对考生有一科缺考或其他原因造成一科无成绩的,无资格面试。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学类面试采用与医务工作内容相结合的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类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定向招聘岗位根据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学科情况确定面试方式,学科相同时采用讲课的方式面试,其他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所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综合41(播音主持岗位)网上报名后,不参加笔试(不收笔试报名费),只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包括初审筛选、初试、复试、试镜等环节,专业面试时间和方式方法另行通知。专业面试完成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试播人员,试播期为3个月。试播期满后,专家评委会根据试播效果评选出拟聘用人员1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员用人单位不再留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后一周内另行公布。
面试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入闱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综合41(播音主持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入闱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镜成绩确定考核入闱人员,试镜成绩也相同时按复试成绩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应聘同类别中其他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考核体检入闱资格。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天内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考核及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查。经考核合格的,进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东营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入闱人员[综合41(播音主持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镜成绩确定递补入闱人员,试镜成绩也相同时,按复试成绩确定递补入闱人员]。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咨询电话:综合类:0546—8268687
中小学教师类:0546—8251879
幼儿教师类:0546—8251879
医学类:0546—8221421
监督电话:0546—8223413
附件:1、附件1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rar
2、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rar
3、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困生确认表.rar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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