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1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2013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人数》(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具有东营市户口(含东营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专科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不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户口不限,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岗位中对东营市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3年6月25日(含)之前落户。
(三)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户口或东营市生源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在东营服务的外地户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应聘限东营户籍的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
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分别截止到6月27日16:00和6月28日16:00整点,到点报名系统和缴费系统自动关闭,报名及缴费终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7月4日—7月6日。
报名网址: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yqrs.gov.cn)。
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24小时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对应聘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2013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登录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yq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4日—7月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需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困生确认表》(附件3),于2013年6月27日8:30-17:00到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区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6月25日(含)之前取得]、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