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工作力量,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其中战斗员8名、驾驶员2名(限男性,B2及以上驾照)。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纹身,身高162cm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有B2及以上驾照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列入征信黑名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在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未通过或者报名未参加招聘的人员禁止录用。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严格招录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对每一环节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全程淘汰。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03月20日。
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发送至邮箱y_yangjianqing@163.com
微信:17346677187(杨)
电话:18507071940(陈)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500米、100米跑、仰卧起坐。
(四)面试
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名单将会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四、工作地点、工作要求
(1)、工作地点: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各城区小型消防站、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
(2)、工作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要求全员24小时在岗备勤,视情况安排轮休,队员每月可休息6天,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五、待遇保障
(1)、新入职队员试用期基本工资为2600元。
(2)、筠门岭九二基地消防救援站专职队员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工资实发4300元左右(五险一金除外);
(3)、城区和乡镇专职队员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工资实发到手为3100元左右(五险一金除外)。
(4)、驾驶员岗位津贴。取得B2以上驾照驾驶员每月600元岗位补贴。
(5)、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和赛事奖励。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按照等级给予补助,参加总队、支队组织的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将给予3000-10000元的现金奖励。
(6)、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购买五险一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制服、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本公告解释权归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