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充实龙山县统计局工作人员力量,拟从全县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详见《龙山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人员。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级岗位满1年;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7.符合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公告中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7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须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
3.报名地点:龙山县统计局415办公室(老政务中心4楼)
报名联系人:彭玲联系电话:13974314778
4.所需资料
(1)《龙山县统计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
(3)个人征信报告;
(4)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重要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及佐证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县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县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予以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放弃面试出现选调计划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能递补1次。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者或放弃选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与调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选调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的或放弃选调造成计划空缺,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本次公开选调由派驻纪检组对此次选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选调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正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15874355636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选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龙山县统计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1:龙山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