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发展,引进高素质的宣传思想文化专业人才,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梧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体育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梧办发〔2021〕8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梧州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梧州市互联网舆情中心拟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名。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梧州市互联网舆情中心是市委网信办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市委网信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的执行单位,承担了全市网上宣传引导、网上信息内容管理等重要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网上宣传策划等有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7日后出生)。
(四)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经验;持有普通话一级乙等级以上证书。
(五)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专业:汉语言文学、广播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进取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新闻媒体工作,有良好的知识结构,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学习意识;具备组织策划选题、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或新媒体编辑运营等能力。
2.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连续在本专业工作累计10年以上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1次以上的人员,获得国家级宣传思想文化体育领域重要奖项1项(次)以上(含)或获自治区级宣传思想文化体育领域重要奖项3项(次)以上(含)。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列入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并且在省(市、区)级以上重要比赛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人员。
③其他表现特别优秀的、确属急需紧缺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推荐,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后可列入直接面试(考核)人选。
上述奖项参见《梧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体育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梧办发〔2021〕8号)附件《引进宣传思想文化体育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目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编手续、岗位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从招聘公告下载附件《中共梧州市委网信办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由梧州市互联网舆情中心负责。
(一)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于梧州市人才网(https://wz.gxrc.com/)。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18:00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恕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18:00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wzwx88@163.com(注:电子版报名材料填写或扫描后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文件名和邮件主题请均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报名材料不退还,市委网信办对所递交的材料和相关信息负责。另报名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提供现场审核。
(三)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和个人业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历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jpg格式)。
请把以上报名材料各准备1份,报名登记表中所留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应确保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资格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选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按照招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讨论,并遵守回避规定,根据岗位需求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向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发出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成绩在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
七、考核
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以面试成绩最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体检
(一)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九、公示
对通过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网信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梧州市委网信办按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6021751、6022362。
中共梧州市委网信办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