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7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持有《云南省失业证》或《云南省就业创业证》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要求持失业证1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云龙县户籍;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从事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拥有营业执照)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存在冒名顶替报名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600元/月*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2、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云龙县劳动就业局办公室(果郎新区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云南省失业证》或《云南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报手续,并到云龙县劳动就业局办公室办理报名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学历、技能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四)审核公示: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前,用人单位负责对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格初审、人员面试面谈、体检等,并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报,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安置对象。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审批反馈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项
请于工作日办理相关报名备案登记手续(星期天、节假日期间不受理业务),联系电话:5522126,报名时间截止于2023年3月22日。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