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永平县户籍,持《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年龄18周岁以上。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报名方式
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另附个人简历一份到永平县司法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五、待遇
月薪为公益性岗位补贴1600元+社会保险。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者,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6日,永平县司法局办公室(永平县博南镇荷花小区200号二楼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茶滟舒,0872-6520154157527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