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江桥镇经济、社会事业管理长足发展,拓宽本镇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本镇实际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13名(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中共党员优先;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文字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工作年限如为2年及以上,是指社保缴费清单上缴费月数24个月以上(截至时间2022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过治安处罚或犯罪行为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有意向者请填写《江桥镇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纸质版报名表(贴好个人免冠证件照)、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华江路129弄2号楼303室进行现场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个人承诺。后期一旦发现存在报名信息造假或存在公告中列出的不得报名的相关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3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经综合评定后择优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说明
1、用人单位保留解释权,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岗位缺招。
2、咨询电话:69112778、6911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