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标准化、质量管理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技术服务,标准相关领域的宣贯和培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物品编码的统一组织、协调、管理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至3月1日16时。
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至3月6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8日9时至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9日9时至3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3月25日,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简历、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因此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人事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C座;
E_MAIL:bzhyzp@126.com;
联系电话:0574-87206243;
联系人:张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71283。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