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单位工人文化宫管理人员短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阜康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如下。
一、选调职位
阜康市工人文化宫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人员1名,管理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疆对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要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以后出生,其中会计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6.编制类型:全额事业编;
7.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8.具有财会工作经验和办公室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者省市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
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调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坚持面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聘的原则。参加选聘人员统一报名、统一审核、统一考察,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2023年3月2日下午20:00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昌吉州阜康市绿园路1299号阜康市总工会办公楼一楼帮扶中心,联系人:张宸语,联系电话:18599213414,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网上报名,报名者到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k.gov.cn/)下载《阜康市总工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同意后,报名者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517452691@QQ.com),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相应报名人员的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由市总工会负责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灵活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现场写作测试)。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取消公开选调资格。面试由阜康市总工会负责。
(四)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参加选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五)讨论确定。由市总工会办公室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初拟选聘人选,经集体审核确定拟选聘人选,讨论通过进行体检。
(六)网上公示。拟选聘人员统一在阜康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监督举报
阜康市总工会办公室设举报电话:0994-322233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