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选聘劳务派遣人员13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及待遇
拟选聘劳务派遣人员1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事业单位选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证书、在职证明信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2月8日。合同期内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参照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经开平区人社局认证正在开平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劳动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指1987年2月8日至2005年2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中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享受同等待遇的劳动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法
(一)信息发布
唐山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开平人才网(http://www.kprcw.com.cn/)、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5日17:00。
2.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
3.咨询电话:0315-337232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4.报名收费:1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确认后费用不予退还)。
5.报名程序:①每名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报名者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后果自负。③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五、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为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2.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果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4.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于2023年2月17日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打印准考证。考生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下午。
成绩查询:2023年2月19日18:00以后。
资格复审:2023年2月20日9:00-11:00。
打印面试通知单:2023年2月23日-25日期间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开平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附件1_《唐山市开平区事业单位选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_《开平区劳动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在职证明信》.docx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