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1〕59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共1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7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见附件1。
(五)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
(六)限连平县户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以线上形式开展,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命名为“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61273756@qq.com报名。
1.本人填写的《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和《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4326004。
四、考试方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政审及公示
(一)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
(二)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八、防疫措施
考生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减少考前不必要的跨省、跨地区流动,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九、未尽事宜,由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