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单位人才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有工作经验者,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四)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处于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金秀县林业局办公室(一)进行现场报名(金秀镇灵香路51号)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xxlyj@126.com。
3.联系人:覃秋丽,联系电话0772-6212801。
五、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再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后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人民币2650元(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
七、用人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金秀金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在我单位上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辞退。
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