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招商署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招商署是珠海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产业研究、投资推广、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招商署2023年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18:0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czxzhb@zhuhai.gov.cn(报名文件按顺序排列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压缩包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56-2605651。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⑤珠海市招商署2023年面向博士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需发送电子版,无需打印)。
上述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查验报名材料原件,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2023年2月25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二)招聘方式
1.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人数比例不超过1:1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2.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人数比例超过1:1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直接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公布。
招聘形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政府网(http://www.zhuhai.gov.cn/xw/gsg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未就业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按主动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05651。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境)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与拟招人数比例不超过1:1时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按照珠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聘2023年度珠海市干部队伍储备人才的公告》在网上报名系统成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如符合本公告招聘资格条件的,可直接进入考试环节。
珠海市招商署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