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遵义市编委办、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118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编制属性
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118名,均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遵义市公开考试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煤炭类相关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非上述煤炭类相关专业的需具备工科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5、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5年10月15日至197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有煤炭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6、同等条件下非事业编制现在岗的驻矿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用工合同原件,于报名期间,将相关材料送至遵义市煤安局审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按时提供学籍档案或个人人事档案的;
(7)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安全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ajj.zunyi.gov.cn/)、遵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zyrs.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路城上城7楼)。
3、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费100元。
4、现场报名时,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常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后10天内在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4、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考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招聘职位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统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事项在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六)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选岗
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其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公示期满后,结合该职位的相关具体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岗位。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合格且已选定具体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成立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安局,负责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二)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如出现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号码更换等原因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咨询电话:0852-8687702(遵义市安监局)
监督电话:0852-8684555(遵义市安监局)
0852-8662655(遵义市人事局)
0852-8981650(遵义市第二纪工委)
遵义市安监局遵义市人社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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