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藤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调整(设置)及使用编制工作细则》(藤编〔2020〕72号)精神,决定面向全梧州市事业单位选聘10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干部到我县县直重点部门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
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梧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使用实名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方式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人员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暂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制内工作满2年(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次选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聘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分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0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西藤县藤州镇登俊路65号,电话:0774—7272777)。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12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要求:选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藤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县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编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均可报名;县外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编制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须提供近期同版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聘资格。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需要进行学历鉴定的,费用自理。最终未被列入选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聘资格。
(二)开考比例
计划选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应相应递减选聘计划人数至规定开考比例,如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经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递减比例开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面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选聘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和专业技能等。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选聘对象在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时按试场向考生当面公布。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工作年限长者;工作年限相同则取职称最高者;工作年限、职称都相同的,取学历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3.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5.面试前三天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考察
1.选聘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最终计划选聘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适合重要县直部门工作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专业知识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
(六)体检
1.按最终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承担。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选聘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考察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选聘审批
拟选聘对象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调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待遇
按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本次被选聘上的人员2年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本县。
(三)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选聘工作组织实施全过程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中共藤县委员会组织部、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7272777。
附件1:藤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藤县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藤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