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有为边远艰苦地区奉献的决心;
(二)通过2020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并在德昌县服务满1个服务期以上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三)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的须为支医人员。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五)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室。
报考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分为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两类,支农及扶贫人员报考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支医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类别岗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及招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
(一)如实填写《德昌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进入德昌县服务的证明材料1份(如合同、协议、分配文件等);
(四)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
(五)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阶段,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由考核招聘小组与报考人员集中面谈并到志愿者服务单位测评、走访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对于考核合格人数超过各岗位招聘名额2倍及以上的岗位,还须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选岗范围为选岗人员所报岗位和无人报考的同类岗位(即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两类)。不按规定参加面试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尿毒检由考核招聘小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还要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尿毒检结论为阳性的,可在接到尿毒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不合格或毒检结果呈阳性者,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程序进行政审。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每少服务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政审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都不递补。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202717(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5202859(德昌县纪委监委)。
附件1:德昌县2022年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德昌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