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逊克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岗位和范围
拟提供4个乡镇事业编制岗位,面向全县9个乡镇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项招聘,其中,拟在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3人,拟在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坚决有力、表现优秀;
5.工作业绩突出,在抓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6.无黑恶势力、“村霸”、信访问题、非法宗教活动干扰渗透等;
7.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任期内本人或所在村获得过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
8.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1日;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
2.报名地点。由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在报名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801室进行统一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填报《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乡镇纪委廉政报告2份(需加盖本党委章)。
4.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业绩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2:1开考,如报考人数较少,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2022年9月22日,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负责到县委组织部801室统一领取本乡镇考生笔试准考证;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2022年10月21日,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负责到县委组织部801室统一领取本乡镇考生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内容突出农村(社区)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治理论、农业农村(社区)工作、党内有关条例法规等方面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问题等能力。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9月23日;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业绩考核。业绩考核共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核组,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群众测评等方式,考核报考人员2017年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全面准确掌握报考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和表现。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综合2017年至2021年基础考评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基础考评为综合运用2017年以来报名人员所在社区服务工作考评结果,个人按照2017年至2021年考评结果的平均分作为基础考评得分。
4.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和确认。笔试成绩和业绩考核成绩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nke.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根据笔试和业绩考核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2倍比例,笔试及业绩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可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5.面试。面试共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要素情况。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业绩考核、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nke.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三)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据业绩考核、笔试及面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的编制原则上落在本人所在的乡镇,若聘用人员所在乡镇没有空编,则统筹全县乡镇编制予以落编。
六、管理培养
县委组织部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重点管理和跟踪培养,按照政策要求,聘用人员在原村(社区)继续工作,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在村(社区)任职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管理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456-4453382
监督举报电话:0456-4462020
咨询或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八、其他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除紧急特殊情况,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防控地区风险等级变动提示,不要前往和途径国内疫情防控的中高风险地区。
(三)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前7天尽量留在居住地,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以防疫情变化导致因隔离期限而影响考试。
(四)考生应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自检,出现问题及时与当地防控部门取得联系。
(五)提倡考生考试时自行前往,陪同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地点和在周围聚集。
(六)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2.考试前7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考试当天,“龙江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经现场疫情防控组判定为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4.正处于隔离期间的考生;考试期间处于当地政府宣布封闭管理地区而无法离开的考生。
5.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
6.其它根据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国家、省、市和逊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相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考试时间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本公告由逊克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逊克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逊克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