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14个岗位17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计划表》);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9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9日后出生);
3、具备2014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凡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2、专业。我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校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完整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校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入围笔试通知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1、笔试。初定于1月上旬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网上公告、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会计岗位和信息化建设与网络维护岗的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实验室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应聘者可查阅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safe.hdu.edu.cn/)进行学习。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在笔试当日下午进行。
会计岗位和信息化建设与网络维护岗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实验室管理岗位除结构化面试外,另行安排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简历、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实验室管理岗位两个面试单项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办):0571-8691505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用人部门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
点击进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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