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活品质研究与评价中心是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下属相当正处级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生活品质研究、评价展示、宣传推广活动,开展生活品质城市品牌、城市标志使用的研究和推广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生活品质研究与评价中心工作人员2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范围及条件
研究工作岗位
(其中1人兼调查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省户籍 2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类专业。
2、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8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者先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535375094@qq.com报名,截止时间12月18日下午5点。网上报名者接到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后,请于12月21日(周六)上午8:30到杭州市政府大楼(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持个人简历、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二张。没有经过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笔试。报名事项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571)87017935。
3、开考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岗位,该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 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未通过的,按体检递补方法确定递补考核人员。
3、确定拟聘人选。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杭州生活品质研究与评价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杭州生活品质研究与评价中心
2013年12月6日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