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德市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实基层社保保障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和《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5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招聘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30名,其中岗位(一)招聘15名、要求男性;岗位(二)招聘15名、要求女性。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建德市常住户籍人员或建德生源且为毕业2年以内(2012、2013届)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2、专业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4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5日两天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地点:建德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81号)。
3、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填好的《2013年建德市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网上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随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8:30—11:00
领取地点:建德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执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报考人员不能在2013年12月4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相关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所招聘人员统一分配到全市各中心村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三)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请登陆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m.cn)查询。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4781772。
附件1:2013年建德市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建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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