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驾驶员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经大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驾驶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及高新区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驾驶工作,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0-45周岁(即1993年11月30日至196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2010年11月30日前取得机动车C照及以上驾驶证。
(三)优先聘用条件:
1、退役军人;
2、低保对象;
3、失地农民;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报名人员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之一的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或因醉酒驾驶被处罚过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大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驾驶员共计12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大安区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驾驶员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实际情况与岗位要求一致后再对岗申报。
四、信息发布
在大安区党政网、自贡人才网、大安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区人社局负责,笔试委托大安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园2楼)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和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手续报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会同区考试中心负责。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报名表》2份。
2、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和临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和临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参加考试。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大安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全过程由大安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12月17日,上午9::00—10:00《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于2013年12月18日在大安区人民政府、大安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二)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下述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1(含2:1)的,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2: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2013年12月19日上午8:30— 12::00内,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对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14:30-18:00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面试以实际操作考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驾驶技术,满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笔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要求无色盲、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1.0以上。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大安区政府、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及监督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大安区人社局备案。
(一)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经培训考试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各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不占单位编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二)待遇
按《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外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驾驶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 5522240)
十二、本方案由大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10673
附件:方案及报名表.rar
大安区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驾驶员岗位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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