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为荣县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荣委办[2012]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荣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引进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单位性质、指标
荣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属县财政全额预算(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引进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生物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或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年龄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聘用
凡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愿意引进者,于2013年8月26日前与引进单位联系,并将本人的相关信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给引进单位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原件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按引进指标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由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局按程序报批,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其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各相关单位在公开引进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唐利平,联系电话:6200313,13890056298。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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