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奎屯市人口计生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工作上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中专以上学历,性别、族别不限。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或有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的;
(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4)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人口计生委五楼。
具体联系人:施玉婷
联系电话:0992-3237390 1356556661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提交报名表。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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