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宜都市水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其中一线水行政执法及管理岗位招聘男性工作人员2名;内务管理工作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二)招聘条件
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岗位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工作人员要求身高在1.68米及以上,矫正视力1.0及以上;
4、年龄及学历要求:一线水行政执法及管理岗位:男性,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内务工作岗位:28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经济学类和财务管理类专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应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12月20日(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宜都市水利局政工科(水利局大楼4楼、地址:陆城长江大道195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红底),填写《报名登记表》(在附件里下载)。
每个职位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达须到1:3及以上比例者视为有效。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为有效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公共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分值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告。
3、成绩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三日内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核复审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被考核人。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进编及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业务和实绩考核归口到市河道采砂管理局管理。
五、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政府门户网站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宜都市水利局网站
监督电话:0717—4842308(宜都市水利局纪检工作办公室)
特此公告。
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业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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