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宛城区发改委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市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宛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系宛城区发改委下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重大项目规划、论证、审批和上报工作;负责区重点项目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数额
面向南阳市内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0名工作人员(管理岗)。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2.熟悉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文字功底过硬;吃苦耐劳,有强烈敬业精神、奉献精神。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下或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在编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分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选调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2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南阳市建设路666号)3号楼2楼发改委办公室。
2.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①纸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板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2)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3)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请及时关注选调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的笔试相关公告。
(4)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需在考察期间提供毕业证、人事档案、拟调干部审批表(人事手续),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发改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疫情防控。按宛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全程监督选调工作,确保整个选调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5.专用网站。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工作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自动弃权。
6.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事项由宛城区发改委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3775998(宛城区发改委)
0377-60665046(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宛城区发改委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