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
6.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须为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者是毕业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至2022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
3.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参照《2022年度税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专业类别目录表》(附件4),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深圳市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4个,均为市局事业单位,合计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深圳市税务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公告、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10:00至5月27日17:00。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3.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5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暂按原报考岗位参加笔试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书面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提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提交改报申请的,视同放弃。
4.报考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②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③报考人员在确认报考岗位前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所提交信息,一旦确认报名成功,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修改任何个人信息,
④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在2022年6月18日举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6月14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为通用考试(科目一)和专业考试(科目二)两类。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科目一考试;报考软件开发运维岗、网络安全岗、基础运维岗的考生,还需要参加笔试科目二考试。
笔试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只参加科目一考试的,科目一成绩为笔试成绩;同时参加科目一、科目二考试的,按照科目一、科目二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将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公布。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面试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笔试排名在拟聘用名额6倍范围内的考生为报考资格初审、面试递补人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面试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6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参加资格初审,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上述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资格初审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方式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市税务局组织实施。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分类进行,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深圳市税务系统内考官和系统外考官共7人组成(系统外考官比例不低于50%),主考官由深圳市税务系统内持国家级考官证的考官担任。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过程全程予以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材料留存至招聘人员试用期结束。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体检的人员当晚电话通知。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科目二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2.体检在我单位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4.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事业岗位结构比例实际,综合考虑拟聘人员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要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本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税务系统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二)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网站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我单位沟通,不及时沟通的,按要求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四)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社区,按要求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755—83878491;
(二)监督举报电话:0755—83878465;
(三)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邮政编码:518048)。
附件1:深圳市税务系统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深圳市税务系统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2022年度税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专业类别目录表(定稿).doc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