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县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转,根据《五莲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暂行规定》(莲办发〔2017〕45号)精神,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人数、报名范围。
1.选调事业编制3人;
2.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具备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及教育、卫生系统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人员与县应急管理局在编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4)历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县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五莲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办公楼6楼609房间)。
3.报名材料:
(1)《五莲县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诚信承诺书》2份(详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审查。
各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做好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公开选调职位,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放弃公开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经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
报名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做好个人防护。
本公告由五莲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957566
附件1:五莲县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五莲县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五莲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