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重庆海关关区进出境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化验鉴定、研究咨询与风险分析、科技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法规标准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校准、鉴定、认证、检疫处理、培训、咨询、开发与转让等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按照“足年足月”“对年对月”累计。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在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同意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在2022年5月5日9:00至2022年5月16日18:00将《报名登记表》等报名相关材料(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附件3))以PDF格式发送到jinweiwei8128@dingtalk.com并抄送liulei1231@dingtalk.com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回复并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招聘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应聘人员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6),其学历学位最迟不超过2022年7月31日取得。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在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将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目前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认证的,应在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所学专业及课程的翻译资料。此类应聘人员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重庆海关官方网站(chongqing.customs.gov.cn)发布公示。
六、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8:1的组织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8:1时,不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通知通过重庆海关官方网站(chongqing.customs.gov.cn)发布。
(二)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答辩考核,专家组合议等方式进行。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核结束后应当场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通知通过重庆海关官方网站(chongqing.customs.gov.cn)发布。
(三)考核总成绩
笔试+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仅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和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其他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7月16日前完成,各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方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
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公布的考核安排及纪律要求、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报考人员、招聘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由招聘单位上报上级部门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chongqing.customs.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chongqing.custom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重庆海关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海关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凡招聘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上级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聘为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赵老师023-67756539
附件1.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