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执法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执法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20名,女10名),从事辅助执法或辅助综合管理、文字材料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8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身体健康,身体明显部位没有纹身,隐蔽部位没有特殊纹身图案,隐蔽部位普通纹身面积不得大于5cm*5cm,无色盲、无口吃;
(六)自愿从事辅助管理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不予招聘情形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报名方式: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2730626644@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04月06日当天08:30-17:00。
地点:金华市二环北路1339号4楼408办公室。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
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申请表》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男,≤4´30合格)/800米跑(女,≤4´20合格)、纵跳摸高(男,≥255厘米合格、女,≥220厘米合格)、1分钟仰卧起坐(女,42个合格)/1分钟俯卧撑(男,25个合格)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数达不到所设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岗位薪酬参照婺城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薪资待遇。
六、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填报《应聘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金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0579-82165693,0579-82348287
咨询时间:9:00-16:00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