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健康教育编外(合同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公文写作能力;
3.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备基本的网络操作和维护知识;
4.28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二、待遇及工作地点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工作地点为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聘用人员将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文字写作、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及考核,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6月7日止。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街55号),
市场咨询电话:84661822
疾控中心咨询电话:84661170,联系人:刘伟勤。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和填写报名表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磐安人才网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招聘条件内容优先考虑,若招聘条件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磐安县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8466299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