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凭,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持有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驾驶证(基层执法辅助,适合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4.温州市常住户口;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我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三、报名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wsjd@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瓯海区卫生监督所编外人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1)《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等;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择优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考察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录用信息由瓯海区卫生监督所统一通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5.应聘咨询电话:0577-55889080、5588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