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日照岚山区禁毒社工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20人】
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规定及岚山区2018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要求,为加强禁毒康复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到禁毒社工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岚山区人社局发布的安置计划以及各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自主选择合适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填写《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3日
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到20号窗口)
联系电话:26167592612031
三、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将报名材料汇总、审核,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会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面试后,就业困难人员未能聘用到报名岗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四、聘用管理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普通公益性岗位补贴总额3171元/月,其中岗位补贴2231.98元,社保补贴939.02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服务期3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服务期满后,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3.2018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