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南县公安局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98名辅警,派遣到南县公安局,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报名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 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1、基层辅警、特警队员报名地点: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304室,电话:13973782963、18873722788。
2、交通辅警报名地点: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308室,电话:5221035、18273751027。
报名要求: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进行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笔试时间: 5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高中语文、时事政治)为主。有驾驶证、政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面试。面试时间: 5月10日上午8: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 5月11日上午8:30。男子测试内容为1000米、俯卧撑,女子体能测试内容为800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体检时间: 5月16日早上,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由南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政审工作。
(八)公示。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公示5天。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四、人员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购买工伤保险。录用后,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每两年签订1次。派遣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五险个人部分自付。
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