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卫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益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南县卫计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南人口领纪[2016]1号)要求,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以补充到临床医疗、护理和乡镇卫计工作等急需、空缺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设46个职位,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57名,基层血防站1名,乡镇(中心)卫生院42名,乡镇卫计工作岗位6名,共计106名。各职位的招聘人数、编制性质、报考条件等详见《2016年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4、学历、年龄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证为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南县卫计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近三年在南县卫计系统招考中被公示拟聘而自动放弃,以及正式聘用后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9月29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由考生携带从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格,填好相关信息后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地点:设南县卫计局人事股(南县县政府大楼325室)。
4、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5、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要求均按《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6、考生报名时须持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初审合格后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计局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其中紧缺职位(包括县人民医院儿科、手外科、肛肠科、放射科、疼痛科,县中医医院影像科,县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县南洲血吸虫病防治站会计职位)的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2:1的比例。若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并由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调剂到其他职位进行招聘。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笔试
⑴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以准考证为准)。
⑵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日。
⑶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专业知识(其中不限专业的职位以申论为主)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
按专业知识80%、公共基础知识2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不限专业的职位按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并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成绩有质疑的,由本人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并以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的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⑵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⑶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⑷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同类职位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面试的职位分四类:①临床类包括内科、外科、儿科、手外科、妇产科、麻醉科、肛肠科、精神科、肿瘤科;②医技类包括检验、B超、放射、影像、药学、中药学;③护理类;④其他类包括康复治疗技术、疼痛科、针灸康复科、内科(中医)、中医科、骨伤科、口腔、公卫医师、食品检验、文秘、会计、计生工作人员。
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因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基层血防站和乡镇卫计工作岗位职位的由县卫计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单位、电话
1、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37-5249778(纪检监察室)
0737-5225249(人事股)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7-5232555(纪检监察室)
0737-5221177 (事业人员管理股)
附件:南县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xls
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