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作家协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作家协会所属《收获》文学杂志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由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1、《收获》文学杂志社
编辑: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已参加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50.8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
2、具有较好的文字编辑能力和写作能力;
3、在文学刊物或出版社实习一年以上,发表过作品,热爱编辑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上海市户籍。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以上岗位申报者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以书面通信或电子邮件,直接向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提出申报,并附上申报者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
上海市作家协会组织人事室地址:上海市巨鹿路675号
邮编:200040电话:54035102
电子信箱:carlhubin@sina.com
(二)面试
1、根据申报者参加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统一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程度。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并向市作协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总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作家协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