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科学应用研究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统计科学应用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是上海市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主要包括研究现代统计基础理论、方法、技术及其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问题,进行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综合性及战略性问题研究,为推进政府统计改革提供前沿的分析研究、对策建议及决策支持,研究统计资料的开发和应用问题等。
科研所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统计科研岗位,1人;会计岗位,1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1、统计科研岗位
从事统计应用分析和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工作。
2、会计岗位
从事科研所会计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聘统计科研岗位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统计学、经济学和数学等相关专业。
应聘会计岗位的,具有大学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应聘统计科研岗位的,需熟悉现代统计、大数据的理论方法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对统计、经济问题进行实质性研究;具有较强经济软件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有在政府或研究机构作为学术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市级统计类、经济类课题的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应聘会计岗位的,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中级资质、行政事业单位从业经历者优先;有两年以上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会计电算化,精通相关财政制度和财税法律;有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黄浦区威海路48号1615室(邮编:200003,信封上注明“应聘”)。报名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报名表(见附件)、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复印件(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会计岗位)、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
2、笔试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2017年6月3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全市平均成绩150.8。科研所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涉及专业知识。
4、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科研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由科研所组织考察,通过与有关人员座谈、查阅应聘人员档案等,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与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心奕
邮箱:zhouxy@mail.stats-sh.gov.cn
联系电话:53857457
监督电话:53857653
附件:上海市统计科学应用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上海市统计科学应用研究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