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7-10-16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1日;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三、公开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1.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请登录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系统(http://zhaopin.bjmzj.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首次登录招聘系统的考生,须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直接进行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可在2017年10月23日9:00至2017年10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考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聘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拟招考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每个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根据1:3的比例要求,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可按照笔试成绩(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
2.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5)招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材料;
(6)招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招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材料;
(7)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通知公告。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将全程录像。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
个别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岗位,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半天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则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每个招考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审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须说明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聘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1137666-272。
附件:2017年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xlsx
北京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