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是上海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前身为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原市少科站)和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之一。2008年改为现名,并增挂“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牌子,形成了集全市青少年科技、艺术、体育、卫生为一体的课外校外教育统筹、协调、管理、服务的新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规定,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育科研2人、艺术教育2人、卫生保健1人、科技指导2人、出纳1人、信息技术管理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校外教育事业。
2.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出纳岗位除外)。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教育科研岗位2人
1.招聘岗位说明:从事课外校外发展研究和师资培训工作;科研成果选稿、组稿、整合、改编、撰写等工作。
2.招聘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具有良好的师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校外教育理论素养丰富,专业基础扎实,研究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英语水平较好。独立主持过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已结题者优先。
(二)艺术教育岗位2人
1.招聘岗位说明:组织实施本市艺术教育活动、管理协调以及科研指导等事务
2.招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艺术类或教育学类专业。具有一定的艺术专长,熟悉艺术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大型艺术活动策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艺术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卫生保健岗位1人
1.招聘岗位说明:负责指导、监督、监测与协调学校卫生教育工作。结合学校教育实际与卫生教育特点,向学校提供健康教育指导与服务。
2.招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公共卫生类或教育学类专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敬业精神;具有相关教育卫生工作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有市或区级卫生教育活动策划组织经验。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优先。
(四)科技指导岗位2人
1.招聘岗位说明:策划组织实施本市科技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科普活动,开展相关教师培训、教科研项目。
2.招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具有较强的科技教育组织与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师德,善于沟通和表达,有敬业精神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具有工程技术类科技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出纳岗位1人
1.招聘岗位说明:负责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包括各类账户的对账,月末各种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2.招聘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具备会计上岗证,熟悉事业单位收付业务和财政信息平台操作。具有会计职称者优先。
(六)信息技术管理岗位1人
1.招聘岗位说明:联系协调信息技术后台,负责大数据平台功能维护和数据维护。对接相关部门,联系全市科技类、艺术类学生课外校外活动管理机构,协调推进信息化工作。
2.招聘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类专业。具有计算机技术基础,对于信息管理有基本的知识储备;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对教育综改、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等有一定了解。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ecsarenshi@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综合测试。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试
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结构化测试方式,全面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放通知。
4.体检与考察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通知其进行体检,并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4375520
电子邮箱:secsarenshi@163.com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附件: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