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城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女性,5-10名,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58cm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男性,70-75名,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岗位工作。
2、工资待遇:月收入3200左右(含五险一金),年底考核合格者享受年度绩效奖励。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个人简历报名表》二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并备复印件各二份。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上述报名材料提交给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宣教科。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报名地址:延平区马坑路127号城管综合楼2楼人事宣教科,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8899613。
2、面试、政审与体检:
由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宣教科负责组织进行面试、政审与体检。政审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3、聘用:
聘用合同两年一签。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岗位由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确定,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4、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