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地铁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辅警队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38周岁以下,身高165cm(含)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58cm(含)以上;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有精神病史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已在厦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与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二)工资待遇。年薪包干6万元,并按照国家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信息。在厦门人才网、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www.fjxm110.gov.cn/)、“厦门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周一至周六上班期间接受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1.常设地点: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一楼值班室(地点:思明区鹭江道101号)。
2.临设地点:厦门人才市场D座一楼1105-1110展位(地点: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报名时段逢周二、周三、周五、周六上午)。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可到报名点索取《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辅警报名表》,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非厦门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彩照1寸2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
(五)优先录用条件。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曾经从事过视频监控工作,熟悉电脑操作或有文秘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能测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拟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笔试成绩、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厦门市公安局商定是否从分数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取后根据需要由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统一安排到各基层单位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www.fjxm110.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由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全程监督。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招聘辅警队员报名表(定稿).doc.doc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