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将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乱纪行为,两年以内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二)诸暨市户籍,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持续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
2、报名地点:暨阳街道艮塔东路137号(二楼综合科)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通知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职位按符合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诸暨分中心综合科负责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劳务派遣公司为诸暨市永昌人才交流有限公司。单位与劳务派遣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12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印发<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2015〕100号)要求执行。咨询电话:80727123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