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发展研究中心是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美术学、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6月2日。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主要从事野外窑址、文物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6月2日下午5:00截止,有意者如实填好《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并把本人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1004649659@qq.com)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填写好的《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提交本人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要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等原件(以上材料备复印件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有签约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招聘计划;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15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15人(含)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不宜录用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属不宜录用情况,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三、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33298
附:《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