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为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急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市政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6月 2 日 下午5:30截止,有意者填好《绍兴市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表格电子版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1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发送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suye8627@163.com)。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备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若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人员按1:5比例确定,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合格。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问题,经核实,将不作为拟聘用对象。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取证核实。如有不予聘用情形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三、其他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书面证明。
3、单位不提供住宿。
4、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31440; 联 系 人:金同志
附:《绍兴市上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