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统计局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统计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财务会计类、统计学类,经济统计学、工程造价专业;
3.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待遇
拟录用人员为编外岗位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和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和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有获奖证书的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县统计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招考计划。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海盐县统计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809室)。
联系电话:0573—86119180。
2.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超过6人(包括6人)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统计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等,以面试附加题的分数高者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不笔试,则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由县统计局组织。
4.公示和录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对象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1.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录用对象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本局在本年度内需再次招录相应编外岗位合同工的,可从本次招聘总成绩人员中依次招录。
海盐县统计局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doc
海盐县统计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