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社局为更好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仲裁书记员一名
工作内容:负责庭审记录、文件收发、仲裁系统录入、档案制作、协助仲裁员处理案件程序性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文秘或相关专业,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认真敬业,耐心细致。
二、案件受理接待员一名
工作内容:负责仲裁立案室立案咨询,立案材料接收,简单案件调解。要求:有较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从业经历,熟练掌握劳动法律政策,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上,认真细致,态度温和,对群众工作有耐心。
有意者请于2017年6月5日前携简历及相关材料至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报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311室。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3867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