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安消防局所属水头中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公安消防中队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招聘4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中单编制战斗员岗位2名,执勤车驾驶员岗位2名。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的男性,净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能通过达标考核;优先条件:(1)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军人;(2)其他部队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院校消防专业毕业生。
2.驾驶员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男性,持B2类以上有效驾驶证满2年的,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无严重交通违章记录。
三、工作地点:
水头镇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按县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普通人员试用期三个月,退役军人无试用期,直接按照正式工资发放。正式录用后,
单编制战斗员年收入约5-5.7万元/人(含五险),温州本地人员实行工作2天休息1天制度;外地人员带薪年休假100天;
执勤车驾驶员年收入约5.3—6.2万元/人(含五险),温州本地人员实行工作2天休息1天制度;外地人员带薪年休假100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水头镇五百亩工业园区锦绣路水头消防中队(联系人:宋怀东,13806615626)。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请携带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
六、征招程序及要求: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预定名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进行。其中注意事项有:
(一)面试。
(二)政治审查。拟报名人员填写好《政审表》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盖章后,面试时随身携带。
(三)录用要求。符合初选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集中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充实到消防部队执勤工作。
平阳县公安消防局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