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阳县慈善总会民宗分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道德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2、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文秘、财会及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8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地点在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府大院6号楼101室,电话:58198509),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一份(附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笔试。笔试内容以应用文写作为主,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数1:3(第三名同分者同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4、录用。笔试占50%,面试占50%,以综合得分高者(同分者以笔试分为先)录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平阳县慈善总会民宗分会。
附:平阳县慈善总会民宗分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慈善总会民宗分会
2017年5月16日